挂靠公司有什么条件?
2023-04-28 17:09:06 阅读(232)
如何认定建筑工程“挂靠”行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挂靠:(1)没有资质的单位或个人借用其他施工单位的资质承揽工程的;(2)有资质的施工单位相互借用资质承揽工程的,包括资质等级低的借用等级高的,资质等级高的借用资质等级低的,相同资质等级相互借用;(3)专业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专业承包单位的,但建设单位依约作为发包单位的除外;(4)劳务分包的发包单位不是该工程的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单位或专业分包单位的;(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派驻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中一人以上与施工单位没有订立劳动合同,或没有建立劳动工资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的;(6)实际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与建设单位之间没有工程款收付关系,或者工程款支付凭证上载明的单位与施工合同中载明的承包单位不一致,又不能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7)合同约定由施工总承包单位或专业承包单位负责采购或租赁的主要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工程设备或租赁的施工机械设备,由其他单位或个人采购、租赁,或者施工单位不能提供有关采购、租赁合同及发票等证明,又不能进行合理解释并提供材料证明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挂靠行为。
挂靠参保的司法解释?
社会保险法没有允许挂靠缴纳社保的行为 按照《社会保险法》的规定,职工应当参加社会保险,有企业和劳动者按照政府规定比例共同承担社会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有个人缴纳相应的保险费。灵活就业人员参保行为是可以选择的,从来没有过第三种情形。 挂靠缴纳社保违背社会保险征缴的法律规定 一般来讲,只有存在劳动关系、签订了劳动合同才能够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手续、缴纳社保。 职工缴纳社保基数的核定,是以职工上年度工资总额的月均值计算的。不过职工缴纳的社保基数和企业缴纳社保的基数有时候是不同的。 有的地区企业缴纳的社保基数是所有职工缴纳社保基数的总和。一些地区则直接按照企业工资总额为总基数,核定缴纳社会保险的企业负担部分。第二种方法能够更明确的显示出企业缴纳的统筹部分和个人缴纳的部分无关。 就我们所说的挂靠社保的现象,如果用人单位不给我们发放工资,又如何核定社保基数呢?明显是虚报、造假的缴费基数的行为。 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八条规定,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骗取社会保险待遇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退回骗取的社会保险金,处骗取金额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挂靠别人公司做项目违反了什么法律?
挂靠别人公司做项目违反了以下法律条例: 1、违反了《建筑法》第26条规定,“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 2、根据《最高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法释[2004]14号)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根据《合同法》第52条第(五)项的规定,应当认定无效。第四条规定“没有资质的实际施工人借用有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名义与他人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行为无效。
如何认定挂靠,内部承包,转包和违法分包?
内部承包指的是一个项目的全部或一部分,由企业内某个部门或个人,承接设计,生产,或销售,自负盈亏。 挂靠,一般是自己没有某项资质,挂靠到油滋滋的企业以获得资质共享,同时也要共享一部分利益。 转包,是企业将自己承接的项目,转给其他企业实施,获取一定的分红。 违法分包,指的是在项目合同中明确规定了,在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项目的整体或一部分,分包给他人的情况下,违反合同,私自分包项目整体或一部分的违约行为,或者虽没有合同约定,将项目分包给没有资质的企业,也属于违法。
建筑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违法行为,企业和个人将受到哪些处罚?
对认定有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除依法给予罚款、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资质证书、停止执业、吊销执业证书等相应行政处罚外,还要按照《建筑工程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认定查处管理办法》(建市〔2014〕118号)规定,采取限期不准参加招投标、重新核定企业资质、不得担任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等相应的行政管理措施,不得以整改代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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