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摊销 专利权摊销详细做法
2022-03-17 11:42:27 阅读(395)
在平时很多的小伙伴都不知道专利权摊销怎么做的基本情况,而且对专利权摊销怎么做都不是很熟悉,下面万商云集小编就为大家整理了专利权摊销怎么做这方面的相关内容,希望下面的内容能帮助到各位。
专利是需要去进行申请的,这个大家都是清楚的,除此之外,专利权也是可以去进行摊销的,但是现在很多的人对于专利权摊销的处理程序其实是不清楚的,所以专利权摊销怎么做?下面法律快车小编给大家介绍一个相关的知识点。
一、专利权摊销怎么做
专利权属于会计准则中的无形资产,根据2006年新会计准则第6号规定,按其购入原值扣除预计残值后的金额及使用寿命计算每月摊销额,作摊销分录借方:管理费用--无形资产摊销,贷方:累计摊销。
企业摊销无形资产,应当自无形资产可供使用时起,至不再作为无形资产确认时止。
企业选择的无形资产摊销方法,应当反映与该项无形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的预期实现方式。无法可靠确定预期实现方式的,应当采用直线法摊销。
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一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管理费用、其他业务成本等)。某项无形资产所包含的经济利益通过所生产的产品或其他资产实现的,其摊销金额应当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二、专利权公有的主要形式有哪些
(一)依合同的约定产生的共有
《专利法》第8条规定: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二)协商共有
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两个单位或者个人分别就相同的发明创造在同一天申请专利的,由双方协商解决申请人问题。协商的结果往往可能是双方成为共同申请人,当专利获得批准时,双方就成为共同专利权人。
(三)因实际合作研究行为形成的共有
当事人之间在共同研究一项发明创造过程中没有协议,在完成发明后,对于这种虽无合同关系但事实上已经形成了共同发明关系而产生的发明创造,在确认其权利归属时,可以参照《民法通则》的有关规定,依据当事人之间合作行为产生发明创造的事实确认专利权共有。
三、专利权取得方式是什么
专利权取得的前提条件是必须由申请人主动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
中国专利法规定:“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在国内申请专利和办理其他专利事务的,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办理。”这也就是说,申请人申请专利可以自己申请,也可以委托代理机构代理申请。
当一项发明构思完成后,凡是需要得到专利权保护的,申请人必须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请求专利局授予专利权。向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要按照中国专利法的规定填写“请求书”,提交规定的申请文件,这些申请文件的格式
必须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要求。申请人在向专利局提出申请的同时还必须缴纳申请费。专利局在审查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后,凡符合规定要求的,发给申请人一张“受理通知书”,受理通知书上写明申请人、发明名称、申请日、申请号。
申请人取得专利局的“受理通知书”。并不等于得到专利权,只说明专利局接受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专利局按照专利法的规定对专利申请进行审查,凡审查合格的授予专利权,凡审查不合格的驳回该专利申请。经过专利局审查通过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将授予专利权。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专利局将在其定期出版的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同时公布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的全部申请文件,并且向专利申请人颁发专利证书。专利证书上写明发明人、发明名称、申请人、申请日、授权日和证书号等。此时,专利申请人就取得了专利权,成为该专利申请的专利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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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利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