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企业申报中的知识产权有哪些类型?
2021-01-08 16:28:53 阅读(561)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实行打分制,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首要指标,所占分值高达30分。一个发明专利或其它六个知识产权(比如六项实用新型专利)可以获得A档(即24—30分),而企业只有总分70分以上(不含70分)才算达标。那么,高新企业申报中的知识产权有哪些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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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类型
在高企认定中,被承认并能计算得分的知识产权包括:发明、实用新型、以及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和形状的外观设计(主要是指:运用科学和工程技术的方法,经过研究与开发过程得到的外观设计)、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和植物新品种。以上类型的知识产权均需在中国境内申请、登记才能在高企认定中被认可。
(二)核心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方式
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近三年内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或通过5年以上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的方式,对其主要产品(服务)的核心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
自主研发指申报企业通过申请、登记获得上述类型中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需到相应申请登记管理部门办理权利转移的变更手续。即
专利:办理专利权变更,受理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办理专有权变更,受理机构为国家知识产权局;
软件著作权:办理著作权变更,受理机构为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软件登记中心);
植物新品种:办理品种权变更,受理机构为农业部 、林业部( 植物新品种保护办公室)。
企业在零知识产权或者专利权人为企业法人代表或其他个人的情况下,则需要通过获得五年以上专利独占实施许可,并且取得备案证明。这种方式同样可以按数量计算得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的评分。
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是否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是企业能否通过高企认定的硬标准,而与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政策的迫切心情相比,专利审批的时限又太过漫长,对于零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来说,最直接的办法是通过购买专利填补空白,即找到技术内容与企业核心产品关联度高的专利资源,与专利权人达成合作共识,签订五年以上的独占实施许可合同,再通过专利合同备案机关取得专利实施合同备案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