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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常识丨审查工作是由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负责

2020-09-09 17:56:39 阅读(751 评论(0)

大多数人都知道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为商标局是负责商标注册及审查工作的机构。事实上,除位于北京的商标总局外,各地还设有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和地方商标受理窗口共同完成商标事务。一般情况下,商标注册审核中心指的都是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直属事业单位。


商标常识丨审查工作是由商标审查协作中心负责

图片来源于网络



2014年经过中央编办同意,原商标服务中心更名为商标审查协作中心,同年,《工商总局关于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提高审查工作效率的意见》出台,针对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提高商标审查效率,明确一系列工作举措。商标审查协作中心接受商标局委托,承担商标注册的部分程序性和服务性工作;接受商评委委托,承担商标评审的有关辅助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承担总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主要职责:


1、接受商标局委托,承担除国际注册商标和商标异议审查之外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变更、转让、续展、许可备案申请,以及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撤销申请的形式审查至初步审定公告前的实质审查工作;承担商标注册的部分程序性和服务性工作。


2、接受商标评审委员会委托,承担商标评审的有关辅助性工作和服务性工作。中心根据工作需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相关规定聘用、管理辅助人员;可根据工作需要设立独立法人实体,面向社会提供与主业相关的服务,依法获得服务收益。


商标审查协作中心组织架构健全,下设综合部(党委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财务部、运行保障部、计算机部、质量管理部、商标收文服务部、商标发文及档案服务部、商标评审服务部、商标形式审查部、商标审查一至五部共15个部门。


共有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部门6个,每个部门管辖若干科。三级审查例会制度,指的是科级、部级、中心审查例会。遇到疑难案件,部门审查例会不能决定的,交中心审查例会研究决定,会议纪要报送商标局审核反馈后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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