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公告有本质差别,并不都代表了商标注册通过状态
2020-09-07 18:20:42 阅读(488)
商标注册通过状态是商标注册公告,而不是初步审定公告。注册公告和审定公告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时期,代表的状态也是完全不同,是有本质区别的。下文就商标注册公告和初步审定公告进行详细的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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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审定公告:是在商标局实质审查后,初步核准商标注册时进行的公告,公告后还有三个月的异议期,此时商标并没有完全注册成功,因为只有通过三个月异议公告无人提出异议,商标才注册完成。
当商标通过实质审查后,便会进入“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状态,公告期为3个月,在此3个月内,如有人提出异议,那么需要进行异议复审,复审通过后,商标注册成功,发布“商标注册公告”。如不进行复审或者复审没有通过,商标也注册失败。
商标初审公告的目的一方面是为了公开征求社会各方面的意见,使公众可以对商标局审定的商标进行监督。另一方面也可以让在先的商标注册人或者是申请在先的申请人可以有维护自己权益的机会,避免或者是减少商标注册成功之后有可能发生的争议。
商标注册公告:是在三个月异议期结束之后,无人提出异议,或是有人提出异议,但是对方的异议理由未得到商标局的支持,从而商标局通过原商标的审核,代表商标已注册成功而进行的公告。
注册商标公告是申请人取得商标专用权的法律凭证。商标注册公告发出就是商标注册通过状态的显示,一般在商标注册公告发出后3日后,即可领取商标注册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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