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注册商标规定:注册商标的使用、专用权的保护
2020-08-20 14:23:49 阅读(430)
当企业使用注册商标前,应先对其注册商标规定做大致了解,如此才能规范使用注册商标并明确自己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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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注册商标规定:关于注册商标的使用
1. 注册商标的使用
是指将商标用于商品、商品包装或者容器以及商品交易文书上,或者将商标用于广告宣传、展览以及其他商业活动中,用于识别商品来源的行为。
2. 注册商标信息变更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3. 冒充注册商标
将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使用的,或者使用未注册商标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注册商标规定:关于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保护
1. 注册商标使用及保护范围
使用范围: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保护范围: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
2. 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
①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
②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
③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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