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人与作者的区别是什么?
2020-12-30 10:53:38 阅读(208) 评论(0)
作权人和作者有什么区别?作权人和作者的区别在于,作权人不一定是作者,但作者通常是作权人。作权人是作权法保护的主体:即享有作权权利、承担作权义务的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九条规定:“作权人包括:作者和其他依照本法享有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一)作者:创作作品的公民是作者。直接创作作品的自然人是作权的原始主体。所谓的直接创作作品:是指作者通过自己的独立思想,运用自己的技能和方法,直接(包括书面、口头和三维表达)反映自己的思想和感受、个性和特点的作品。因为他们是在作者创作的基础上进行修改的,所以帮助作者修改稿件、编辑、校对、审稿等。1、作者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也被视为作权的原始主体:2、在作品上签名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如果没有相反的证据,那就是作者。(但不能说没有签名的人不是作者)(二)其他享有作权的公民、法人、非法人单位;作权的主体可以通过继承、遗赠、转让、委托关系成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条(六)规定,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作为遗产继承。第十六条还规定,公民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给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作权法》第十九条规定:“公民死后,其作品的使用权和报酬权在本法规定的保护期内按照继承法的规定转让。(3)法人和非法人单位不被视为作者(见《中华人民共和国作权法》第15条和第16条)(4)国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作为作权主体的国家也有几种情况:1、作者将作品原件和作权中的财产权免费转让给国家,或者将已发表作品的产权无偿转让给国家;2、他死后,作者通过遗嘱将其全部或部分作品作权中的财产权赠送给国家;3、作者死亡后,作品中的财产权无人继承或赠与,作权中的财产权由国家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变更、终止后,不承担其权利和义务的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由国家享有。(五)外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二条、第十三条分为三种情况:1、中国人的作品首次在中国发表;外国人的作品首次在国外发表,30天内在中国发表,视为首次在中国发表;2、边境协议,如两个国际公约;3、中国公民合作创作作品的外国作家,但中国公民放弃权利或者转让权利的,外国人所在国与中国没有双边协议或两个公约,他不能成为作权的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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