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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内作品登记的那些事

2020-12-30 09:20:11 阅读(160 评论(0)

1、版权登记范围版权登记涉及《作权法》第三条所列作品,如文字作品、口述作品、艺术摄影作品、影视作品、视频作品、工程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版权登记包括以下形式创作的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等作品:(1)书面作品;(2)口头作品;(3)音乐、戏剧、民间艺术、舞蹈、杂技艺术作品;(4)艺术、建筑作品;(5)摄影作品;(6)电影作品和类似电影制作方法;(7)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8)计算机软件;(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作品。如果您需要版权注册,您可以登录快速法律事务或致电400-8646-001在线客户服务,提交您的需求,并获得专业的解决方案。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版权登记:1、不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2、超过作权保护期的作品;3、禁止依法出版、传播的作品;二、版权登记委托流程1、营业执照复印件(企业或单位申请)或身份证复印件(个人申请);2、提供申请版权登记的样品一式两份和版权登记确认书;3、签订委托合同,缴纳申请注册费(官费及代理费);在《版权代理委托书》一栏中盖章,无需填写。3、申请版权登记的好处:自然人作品作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身及其死亡后50年;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品作权的保护期为50年,作权自作品创作完成之日起产生。具体来说,作权登记有以下好处:1、为了维护作者或其他作权人和作品用户的合法权益,有助于解决作权所有权引起的作权纠纷,并为解决作权纠纷提供初步证据;2、有利于作品和软件的许可和转让,有利于作品和软件的传播和经济价值的实现;3、个人自我价值的体现,企业创新实力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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