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版者的举证责任及合理注意义务
2020-12-24 10:30:40 阅读(163) 评论(0)
一、专有出版权能否转让授权专有出版权可以转让授权。这个问题需要分为两种情况:1、第一种情况是,在版权专有授权时,双方明确约定被授权方享有转让授权的权利。在这种情况下,相对简单,被授权方有权将版权转让给第三方。2、第二种情况是,在版权专有授权时,双方未明确约定被授权方享有转让授权的权利。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有关规定,被授权人取得的权利必须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否则,未经作权人许可,对方不得行使合同中的作权人未明确许可的权利。因此,如果合同仅规定版权专有授权,未明确规定被授权人有转让授权或许可第三方行使同一权利的,被授权人必须获得作权人的许可。2、出版商的举证责任和合理注意义务。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规定了出版商的举证责任和合理注意义务:(1)出版商和制作人应当对其出版和制作承担法律授权的举证责任,发行人和出租人应当对其出版或出租的复制品有法律来源的举证责任。不能证明的,依照作权法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二)出版物侵犯他人作权的,出版人应当按照其过错、侵权程度和损害后果承担民事赔偿责任。(3)出版商未履行合理注意其出版行为的授权、稿件来源和签名以及编辑出版物的内容的,应当依照《作权法》的规定承担赔偿责任。(4)如果出版商履行了合理的注意义务,且作权人没有证据证明出版商应知道其出版涉及侵权,出版商应承担停止侵权和返还侵权所得利润的民事责任。(五)出版人应当合理注意义务,出版人应当承担举证责任。《作权》第四十九条侵犯作权或者与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赔偿金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而支付的合理费用。 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侵权行为的情况,判决赔偿50万元以下。以上是小编对“专有出版权能否转让授权”的回答。我们可以了解到专有出版权可以转让授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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